8月30日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李治国就群众关心的申领失业保险补助金等问题进行解答。
对于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政策规定给予发放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30元/月;对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给予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参保缴费满一年的,每人每月894元;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按即每人每月559元发放。8月10日以来,累计受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业务1033人,所申领的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将于9月上旬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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