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比特币是私人物品,可以自由买卖,不认可的人,也没人拿刀架你脖子上一定要你买! 一幅字画值几千万,一块和田玉值几万块,一个手串值几千块,你认可就有价值。当然如果这些私人物品炒得过度,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也会发布《关于防范XXX风险的通知》 政府只能起到提醒作用,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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