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数据藏品业务流程经营人的角度思考此案裁定,最不可忽视的观点就是“数据藏品平台交易应当承担更高核查留意义务”。本案中被告人B企业编造谎言因涉嫌侵权的“小夫”数据藏品是由服务平台客户自主锻造并提交,其仅有事后的核查义务且早已尽到了通知-删掉义务,故不必担负赔偿责任。“通知-删掉”义务这样的说法古已有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前,调节网络赔偿责任的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便是《侵权责任法》第36条,“通知-删掉”义务指的是恰好是《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二款之规定,即“网络客户运用网络服务项目执行侵权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利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用删掉、屏蔽掉、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未及时采用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张一部分与该网络客户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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